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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公开和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www.zhixiaoguanwang.com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开放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2929696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办公地址: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联系电话:2929696;电子邮箱:gxq2929696@163.com;邮政编码:125001。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三)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分别办理

  1、对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五)分类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0个工作日),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

  2、属于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时间、场所和方式,同时告知申请人部分不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救济途径。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高新区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关于建议、咨询、投诉等方面的留言,不属于依申请公开范畴,请到其他有关平台进行相关诉求。